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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 分类的存档

今天又度过了一次个人财务危机

2011年7月6日 没有评论

一年前我写了一篇《今天度过了一次个人财务危机》,个人财务危机每年都要经历一次,2009年的那一次危机记录在文章《套现害了朋友一把,POS机被撤销》之中。

5月末回国,不到10天之内赶在6月3日以前,还掉了20万元的工行信用贷款和近2.5万元的公司贷款,6月份还掉了信用卡欠款共20.6万元,这40多万元中的大部分都是通过信用卡本身倒腾出来的。今天建设银行的贷款发放到账了,还掉了部分即将到期的信用卡欠款之后,我写下这篇博文。

今年的信用贷款很难办,办理的过程也一波三折,审批人员说信用记录上有2次房贷逾期,不给办信用贷款。我仔细阅读信用记录,有一笔逾期的贷款在2007年就已经结清了,表明该次逾期发生在4年前。后来行长以及同事鼎力帮忙,银行同意发放信用贷款。

原来设想这次危机之后,要努力减少债务,没想到做卡奴许多年,刷卡竟上瘾了。前两天到别克4S店预订了一辆雅致版君威,申请办理了3年的按揭,并与4S店商定这个周末刷卡提车。

明年的财务危机我将如何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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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银明年将实现互联互通

2009年12月7日 1 条评论

从一家银行汇款到另外一家银行不能及时到账,一个人手上有几家银行的银行卡就要办几家银行的网银,这样的情况在明年将得到改变。央行支付结算司司长 欧阳卫民昨天透露,央行将在明年6月前建立网银互联平台。 欧阳卫民是在昨天由中国金融认证中心主办的“2009中国网上银行年会”上做上述表示的。他介绍称,互联平台建成后,网银用户登录任何一家银行的网站,将 可以查询到在其他银行的银行卡信息,不会因为使用不同银行发行的卡而使业务范围受到限制,这将大大便利网银客户。

目前包括深发展、光大等5-6家银行在内的首批试点银行,已经开始试水。一家试点银行的相关人士表示,在该平台建成后,有望实现跨行转账实时到账。

某个记者昨天登录自己的农行网上银行系统时发现,在“转账”一栏下面可以直接看到自己名下的招行和工行的账户,但还看不到其他详细信息。

不过一位银行人士表示,像ATM机互通遇到的阻力一样,网银的互联平台也存在后来者将占用先行银行已铺设资源的问题,网银客户丰富、资源较多的大银行并不太乐意这种资源的共享。

根据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发布的《2009中国网上银行调查报告》显示,尽管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国网上银行依然保持了向上发展的态势。在全国城镇人口中,个人网银用户的比例为20.9%,比2008年增长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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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四大商业银行歧视外地人

2009年6月17日 没有评论

这几天在看银行方面的书籍,想理解银行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  :)

题目有点开玩笑,今天偶尔想起前些天咨询淳安工行、建行、中行和农行贷款的事情。我在淳安买了一套房,三证齐全,想办理住房抵押贷款,由于是外地户口,在外地工作,四家银行的个人贷款业务经办人员都婉言谢绝了,表示不能掌握我的还贷情况,不方便操作。其实,央行有我的个人信用纪录,我还可以提供单位收入证明以及纳税证明,按道理银行是能够判断是否可以贷款给我的。

记得以前发工资的时候,钱是放在一个信封里面,通过办事员发下来的。现在,情况大不相同了。银行这个行业,对于我们老百姓而言,太大以至于不能了解。银行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

本文原创于http://www.anpc.cn

南昌一空壳公司非法转账90亿

2009年6月16日 没有评论

以下文章看不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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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一空壳公司非法转账90亿惊动国务院

警方封存犯罪团伙的电脑。

南昌一空壳公司非法转账90亿惊动国务院

警方缴获的存折和银行卡。

空壳公司非法转账90亿元

南昌一犯罪团伙犯非法经营罪 每转账100万元抽取200元 警方称此属国内首例

核心提示:刘某某,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农村妇女,无论如何与90亿元联系不上。而正是她协助他人将90亿元从深圳转回南昌,再从南昌转回深圳,非法牟利。惊人的资金频繁交易,引起了国务院领导的重视。2007年7月20日,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成立专案组,经过长达一年的调查,将“刘某某团伙”全部抓获归案。

今年6月4日,南昌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主犯刘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1万元。昨日,省公安厅经侦总队“7·10”专案组成员向本报独家披露案件侦破始末。

A 案发:小公司频繁交易资金27亿元

2007年7月10日,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突然接到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反洗钱处移送一起可疑交易线索。反洗钱处称,南昌市青山湖区某百货经营部、青山湖区某文体用品销售部、西湖区某童装店,这三个小个体户于2007年1月5日在某银行南昌市中山路支行、阳明路支行开设账户,于2007年1月17日至5月31日期间,资金交易频繁,涉及金额27亿元。

“当时,接到这个线索之后,我们就开始怀疑,几个小个体户怎么会有如此强大的经济实力呢?其资金交易之频繁、交易额之巨大明显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严重不相符。”办案民警说,“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发现这3家公司基本为虚构经营地址、无合法经营行为、无纳税记录的空壳公司。”办案人员马上将情况向省厅领导和公安部领导汇报。

经过专案组调查,上述3家个体工商户的资金交易情况明显与其经营情况不相符,这3家个体工商户存在涉嫌洗钱犯罪重大嫌疑。2007年7月20日,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从各个地市抽调精兵强将,立即成立了12个人的专案组,省厅经侦总队相关负责人亲自负责办案。案件代号“7·10”专案。

B 模式:深圳公司-南昌公司-深圳个人

专案组民警告诉记者,立案后,省公安厅及经侦总队领导高度重视。公安部经侦局对办案进行了指导,专门督办,在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市公安局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专案组对涉案人员、企业、银行账户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

随着案件的调查深入,一名南昌县蒋巷镇女子刘某某进入专案组民警视线。通过侦查,专案组认定该案为团伙作案,犯罪嫌疑人分别在南昌和深圳活动,而且主要为南昌籍人员(包括在深圳与南昌方面进行联系的人员),以南昌县蒋巷镇人居多。经查:他们从2007年初以来,在南昌市工商局及县区分局注册成立了10余家(其中九江市一家)各类小型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基本为空壳公司),以这些单位的名义在银行开设资金结算账户,开通网上银行,其中部分还申请成为单位贵宾客户,便于资金划转。

该团伙具有组织严密、分工明确、隐蔽性强、跨地区、高智商等特点,他们与相关银行的多名工作人员关系非常密切,个别银行工作人员为了做大业务量、完成业绩考核任务,对涉嫌可疑资金交易的账户只注重服务,放松了监管。

经过专案组办案民警调查,从2007年1月起,来自深圳数百家公司、企业的资金开始转入南昌市这些单位的资金结算账户,待资金到账后基本不作停留,当日或次日通过网上银行转入南昌的40个个人账户,又再转往深圳的数百个个人银行卡账户。

C 惊人:涉案90亿元惊动国务院领导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经过调查后,刘某某团伙涉案金额达90亿元。

据了解,2008年,南昌某银行的网银交易排名位于全国第3名,这和江西的经济发展水平明显不符,远远超过了浙江、上海、北京等发达省市。就是这些犯罪嫌疑人将深圳的资金转到南昌进行网银交易而导致的。

刘某某团伙的行为违反了国家金融管理规定,扰乱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极易造成对经济形势的误解和误判,或被不法分子利用其资金流转渠道进行洗钱。国务院领导要求彻查此事。

D 获刑:每转账100万元抽取200元

2008年5月20日,“7·10”专案组分为深圳工作组和南昌工作组统一行动。到21日凌晨3时,在当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和其他警种的大力协助下,刘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被悉数抓获。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住所进行搜查,查获了“刘某某团伙”银行U盾40个、银行卡27张、存折10本、 印章(公章22枚、私章10枚 ) 居民身份证 6张。

经过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刘某某供述了该团伙利用开设的空壳公司的公司账户和个人账户,帮助他人转移资金,从中抽取一定比例的报酬事实,并交代该团伙的上游资金主要来源于“深圳客户”;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据刘某某供述,她每转账100万元提取手续费用200元。

E 惩处:主犯获刑1年并罚金11万元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该案犯罪嫌疑人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身份证,注册成立无经营地址、无从业人员、无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或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单位基本账户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同时,还使用他人身份证,在银行开立个人银行卡账户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在无任何实际业务发生的情况下,利用其控制的上述银行账户,为他人办理转账结算,从中谋取非法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实质是利用其控制的银行账户经营结算业务,代替商业银行行使了支付中介的职能,是一种非法办理结算的行为。

办案民警说,2008年9月1日,公安部确定“刘某某团伙”行为属于非法办理结算业务,定为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并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办案民警说,此案是全国对非法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等类似案件认定为非法经营罪首例,对以后公安机关办案起了示范作用。

6月4日,南昌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1万元。

文/图 记者邹晓华 实习生胡娇娇

来源:http://finance.qq.com/a/20090616/0134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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